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27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02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272號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趙國庭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張詠晶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日
書記官劉亭筠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27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02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272號公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趙國庭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張詠晶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日
書記官劉亭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