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拍字第829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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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拍字第8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14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拍字第829號聲請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代理人乙○○相對人丙○○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國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銀行)於民國92年10月27日與世華聯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世華銀行)合併,世華銀行為存續銀行,世華銀行並於同日更名為聲請人現名,合先敘明。相對人丙○○於民國92年6月2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向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所負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債權最高限額內之各項借款、票據、保證、遲延利息、違約金、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實行抵押權之費用、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其他債務人應負擔之法律程序費用、與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及其他一切債務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234萬元之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日期92年6月2日起至191年6月1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並經登記在案。相對人與第三人 陳錦銘 於92年5月30日與聲請人簽訂貸款契約書,向聲請人借款195萬元,約定借款期間自92年6月9日起至112年6月9日止,利息按指數型優惠貸款利率加年利率2.33%,但前2年僅按指數型優惠貸款利率加年利率1.93%計算,自實際借用日起,按現行利率依20年之年金法按月攤付本息,到期結算還清借款本息全部,如遲延還本或付息時,喪失期限利益,視為全部到期,逾期清償在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上開利率20%計付違約金。詎相對人等就上開借款除攤還本金261,777元及繳納至96年3月8日止之利息外,餘款迄今仍未清償,依上開約定,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等語。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事實,業據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貸款契約書影本、客戶貸款資料查詢、放款帳務主檔資料等件為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8月14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劉坤典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96年8月14日
書記官楊勝欽附表:
┌─┬────────────────────┬────┬────┬──────────┬──────┬──────┬────────┐│土│土地標示│││面積│││││├────┬─────┬────┬────┤地號│地目││設定權利範圍│所有權人│備註│││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平方公尺)│││││├────┼─────┼────┼────┼────┼────┼──────────┼──────┼──────┼────────┤││││││││││││││台北縣│新店市│安坑│木柵│243-68│建│132│1/5│丙○○│││││││││││││││├────┼─────┼────┼────┼────┼────┼──────────┼──────┼──────┼────────┤││││││││││││││台北縣│新店市│安坑│木柵│243-128│林│64│1/80│丙○○│││││││││││││││├────┼─────┼────┼────┼────┼────┼──────────┼──────┼──────┼────────┤││││││││││││││台北縣│新店市│安坑│木柵│243-129│林│56│1/80│丙○○│││││││││││││││├────┼─────┼────┼────┼────┼────┼──────────┼──────┼──────┼────────┤││││││││││││││台北縣│新店市│安坑│木柵│243-132│林│195│1/80│丙○○│││地│││││││││││└─┴────┴─────┴────┴────┴────┴────┴──────────┴──────┴──────┴────────┘┌─┬───┬────────────────────┬─────────┬─────────────┬────┬───┬──────┐│建││建物門牌│基地坐落│建物面積(平方公尺)││││││建號├────┬─────┬────┬────┼───┬──┬──┼─────┬───┬───┤所有權人│設定權│備註││││鄉鎮市區○街路段│巷弄│號數樓│段│小段│地號│建築材料及│層次│附屬建││利範圍││││││││││││房屋層數││物│││││├───┼────┼─────┼────┼────┼───┼──┼──┼─────┼───┼───┼────┼───┼──────┤││││││││││││││││││││││││││││││││││9223│新店市○○○街│12巷│15號4樓│安坑│木柵│243│鋼筋混凝土│4層│陽台:│丙○○│全部│││││││││││|││││││││物││││││││68│5層│82.38│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