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審易字第2686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審易字第268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4月13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0年度審易字第2686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榮貴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9年度偵字第28525號、100年度偵字第4787、11034、12639號、100年度偵緝字第782號)暨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移送併辦(101年度偵字第8978號),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意旨,並聽取公訴人及被告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茲判決如下:
主文王榮貴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王榮貴係址設新北市○○區○○路二段245巷79號1樓「榮貴興業有限公司」(下稱榮貴公司)之負責人,明知榮貴公司並無足夠資金可資購買貨品,仍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之犯意,先後於附表所示之時、地,以自己或假借虛擬之表兄「 王榮福 」名義,向附表所示之廠商訂購貨物,或佯以交付如附表所示之支票,或佯稱將於收取貨物確認無誤後會如期付清貨款,致如附表所示之廠商人員均陷於錯誤,先後於附表所示之交付貨物時間將附表所示之貨物載運至榮貴公司位於桃園縣○○鄉○○○路○○巷○○號之倉庫。嗣因王榮貴遲未依約清償貨款且支票皆跳票無法兌現,又避不處理,詐騙金額高達新臺幣(下同)386萬7,581元,始悉上情。
二、案經生立有限公司進光行股份有限公司、順風機械行、億珍個人工作室東呈鋁品有限公司、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暐田 企業有限公司、金大阪國際有限公司三暉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東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手套企業有限公司告訴暨桃園縣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二、證據名稱:㈠被告王榮貴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之自白。
合同手套企業有限公司告訴代理人 劉國源 於警詢時之指訴,
東呈鋁品有限公司告訴代理人 楊奕平 、順風機械行告訴代理人 馮堯燈 、億珍個人工作室告訴代理人 蘇聖堡三暉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告訴代理人 張永旺 、生立有限公司告訴代理人楊繼慧、進光行股份有限公司告訴代理人 陳茂仁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告訴代理人 鄭瑞鈞暐田企業有限公司告訴代理人 黃建榮 、金大阪國際有限公司告訴代理人 何書銘 於警詢及檢察事務官詢問時之指訴,東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告訴代理人 吳啟銘 、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告訴代理人李敦仁於檢察事務官詢問時之指訴,證人王榮福之證述。
㈢①東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99年4月15日估價單影本1份、東
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手寫發票影本3份、被告開立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六家分行票號WV0000000號到期日99年6月30日面額16萬5,000元支票影本、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六家分行票號WV0000000號到期日之99年7月30日面額12萬6,
600元之支票影本各1紙、臺灣票據交換所新竹市分所退票理由單影本2紙、榮貴公司99年6月17日之訂購單影本
1紙。②進光行股份有限公司99年4月26日送貨單影本、被告開立
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六家分行票號WV0000000號到期日99年6月30日面額20萬4,225元之支票影本、臺灣票據交換所新竹分所退票理由單影本各1紙。
③生立有限公司99年4月13日報價單、被告開立之合作金庫
商業銀行六家分行票號WV0000000號到期日99年7月5日面額26萬3,500元支票影本、臺灣票據交換所新竹市分所退票理由單影本各1紙。
④榮貴公司於99年4月21日向告訴人順風機械行之訂購單影
本、被告開立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六家分行票號WV000000
0號到期日99年6月30日面額19萬4,250元之支票影本、臺灣票據交換所新竹市分所退票理由單影本各1紙。⑤億珍個人工作室99年5月27日報價單影本、被告開立之合
作金庫商業銀行六家分行票號WV0000000號到期日99年6月30日面額2萬9,300元之支票影本各1紙。
⑥東呈鋁品有限公司99年6月4日及99年6月10日出貨單影
本、被告開立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六家分行票號WV000000
0號到期日99年6月30日面額11萬4,000元之支票影本各
1紙。⑦榮貴公司向告訴人合同手套企業有限公司於99年6月15日
之訂購單影本、合同手套企業有限公司99年6月2日及99年6月24日之出貨單、被告開立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六家分行票號WV0000000號到期日99年6月30日面額13萬2,00
0元之支票影本、臺灣票據交換所新竹市分所退票理由單影本各1紙、新竹貨運股份有限公司客戶簽收單影本2紙。
⑧榮貴公司99年6月11日訂購單影本1紙、三暉鋼鐵股份有
限公司99年6月18日出貨單影本、被告開立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六家分行票號WV0000000號到期日99年6月30日面額13萬6,500元之支票影本、臺灣票據交換所新竹市分所退票理由單影本各1紙、三暉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於99年7月7日寄送予被告之存證信函影本1紙及信封影本2紙。
⑨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9年6月22日出貨單、發票影
本、榮貴公司訂購單影本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六家分行票號WV0000000號(印刷模糊不清)之支票影本各1紙、榮貴公司寄發予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信封袋影本及信封內所裝之白紙各1紙。
⑩暐田企業有限公司99年6月24日應收帳款明細表影本、被
告開立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六家分行票號WV0000000號到期日99年6月30日面額30萬9,750元之支票影本、臺灣票據交換所新竹市分所退票理由單影本各1紙及暐田企業有限公司99年6月18日、99年6月21日、99年6月22日、99年6月24日銷貨單影本共6紙。
⑪金大阪國際有限公司99年6月21日開立之三聯式統一發票
(買受人:榮貴興業有限公司)影本、被告開立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六家分行票號WV0000000號到期日99年6月30日面額29萬5,000元之支票影本各1紙及網路拍賣網頁資料2張。
⑫被告王榮貴(Z000000000)、被告外祖母之三親等資料查
詢結果、全戶資料查詢結果、被告之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99年9月30日、100年1月13日)、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榮貴興業有限公司公司董監事及經理人名單、榮貴興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票據信用資訊連結作業查詢資料、電話號碼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申登資料查詢結果、電話號碼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申登資料查詢結果及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0年度偵緝字第1670號起訴書各1份。
三、核被告如附表編號①至⑪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被告上揭11次詐欺取財犯行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爰審酌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詐欺所得之金額甚鉅,且未賠償告訴人之損害,惟其犯後終能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暨定其應執行之刑,再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至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移送併辦之101年度偵字第8978號犯罪事實,與本案犯罪事實附表編號⑩相同,核屬同一案件,本院自得併予審理,附此敘明。
四、應適用之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
310條之2、第454條第1項,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第51條第5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狀於本院,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本案經檢察官陳亮佑、戴瑞麒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1年4月13日
刑事庭法官潘怡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戴育萍中華民國101年4月13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第1項(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訂購貨物│貨物名稱│交付貨物│被告開立支票票│遭詐騙廠商│主文欄│││時間││時間暨地點│號暨面額(及付││││││││款情形)│││├──┼────┼──────┼─────┼───────┼─────┼──────┤│①│99年4月│特級循環油R6│99年4月19│合作金庫商業銀│東油國際股│王榮貴意圖為│││、6月間│8」4桶、「│日、99年6│行六家分行票號│份有限公司│自己不法之所││││超重CF車用機│月21日、桃│:WV0000000號│(桃園縣桃│有,以詐術使││││油40」5桶、│園縣龜山鄉│、到期日為99年│園市國豐三│人將本人之物││││「W/40超重CF│復興二路75│6月30日、面額│街26號6樓│交付,處有期││││機油」6桶、│巷32號│為16萬5,000元│)│徒刑叁月,如││││「15A切削油││之支票;票號WV││易科罰金,以││││」10加侖││0000000號、到││新臺幣壹仟元││││││期日99年7月30││折算壹日。││││││日(起訴書誤載││││││││為6月30日)、││││││││面額12萬6,600││││││││元。│││├──┼────┼──────┼─────┼───────┼─────┼──────┤│②│99年4月│「超優CH4車│99年4月26│合作金庫商業銀│進光行股份│王榮貴意圖為│││19日│用機油」6DM│日、桃園縣│行六家分行、票│有限公司(│自己不法之所││││、「超重CF車│龜山鄉復興│號WV0000000號│桃園縣桃園│有,以詐術使││││用機油40」6D│二路75巷32│、到期日99年6│市○○路11│人將本人之物││││M、「特級循│號│月30日、面額20│30號)│交付,處有期││││環機油R68」││萬4,225元。││徒刑叁月,如││││5DM││││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③│99年4月│「SA15A空壓│99年6月10│合作金庫商業銀│生立有限公│王榮貴意圖為│││13日│機」1臺、「│日、桃園縣│行六家分行、票│司(桃園縣│自己不法之所││││0.304m3空氣│龜山鄉復興│號WV0000000號│桃園市大興│有,以詐術使││││桶」1個、「│二路75巷32│、到期日99年7│路147號)│人將本人之物││││SL-20HA乾燥│號│月5日、面額26││交付,處有期││││機」1臺、「││萬3,500元。││徒刑叁月,如││││T20U過濾器」││││易科罰金,以││││1支、「自動││││新臺幣壹仟元││││排水器」1個││││折算壹日。│├──┼────┼──────┼─────┼───────┼─────┼──────┤│④│99年4月│「西德轉子向│99年5月20│合作金庫商業銀│順風機械行│王榮貴意圖為│││21日│揚廠牌螺旋式│日、桃園縣│行六家分行、票│(桃園縣平│自己不法之所││││空壓機15HP」│龜山鄉復興│號WV0000000號│鎮市○○路│有,以詐術使││││、「660X8m/m│二路75巷32│、到期日99年6│雙連2段│人將本人之物││││空氣桶」各1│號│月30日、面額19│118巷48弄│交付,處有期││││臺││萬4,250元。│16衖9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⑤│99年5月│「 莎普羅 SAP-│99年5月27│合作金庫商業銀│億珍個人工│王榮貴意圖為│││26日│35WT冷氣」、│日、桃園縣│行六家分行、票│作室(新北│自己不法之所││││「禾聯液晶電│龜山鄉復興│號WV0000000號│市新莊區天│有,以詐術使││││視機32吋」各│二路75巷32│、到期日99年6│祥街72巷6│人將本人之物││││1臺│號│月30日、面額2│號3樓)│交付,處有期││││││萬9,300元。││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⑥│99年5月│「32φ鋁圓棒│99年6月4│合作金庫商業銀│東呈鋁品有│王榮貴意圖為│││27日│、長度3公尺│日、99年6│行六家分行、票│限公司(桃│自己不法之所││││」71支、「32│月10日、桃│號WV0000000號│園縣蘆竹鄉│有,以詐術使││││φ鋁圓棒、長│園縣龜山鄉│、到期日99年6│南竹路1段│人將本人之物││││度3尺」102│復興二路75│月30日、面額11│55號7樓)│交付,處有期││││支│巷32號│萬4,000元。││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⑦│99年6月│「活性碳口罩│99年6月2│合作金庫商業銀│合同手套企│王榮貴意圖為│││2日、99│(50片入)」│日、99年6│行六家分行、票│業有限公司│自己不法之所│││年6月15│1萬2,000個、│月24日、桃│號WV0000000號│(高雄市三│有,以詐術使│││日│「手術口罩(│園縣龜山鄉│、到期日99年6│民區大豐一│人將本人之物││││防塵)單片入│復興二路75│月30日、面額13│路284號1│交付,處有期││││」400盒、「│巷32號│萬2,000元,另│樓)│徒刑叁月,如││││PVC檢驗手套││外被告允諾於收││易科罰金,以││││M"」500盒││取第2批貨物後││新臺幣壹仟元││││││即電匯12萬3,60││折算壹日。││││││0元貨款亦未付││││││││款。│││├──┼────┼──────┼─────┼───────┼─────┼──────┤│⑧│99年6月│「錏管1-1/2│99年6月25│合作金庫商業銀│三暉鋼鐵股│王榮貴意圖為│││11日│φ*2.8T*6M│日、桃園縣│行六家分行、票│份有限公司│自己不法之所││││」200支│龜山鄉復興│號WV0000000號│(桃園縣桃│有,以詐術使│││││二路75巷32│、到期日99年6│園市○○路│人將本人之物│││││號│月30日、面額13│183號)│交付,處有期││││││萬6,500元。││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⑨│99年6月│「1.200x1240│99年6月22│傳真榮貴公司所│春源鋼鐵工│王榮貴意圖為│││16日│.0x2440.0x」│日、桃園縣│簽發付款人為合│業股份有限│自己不法之所││││120片(價值│龜山鄉復興│作金庫商業銀行│公司(桃園│有,以詐術使││││共計40萬8,1│二路75巷32│六家分行、票號│縣龍潭鄉聖│人將本人之物││││56元)│號│WV0000000號,│亭路八德段│交付,處有期││││││印刷模糊不清之│236號)│徒刑叁月,如││││││支票,榮貴公司││易科罰金,以││││││人員稱支票已以││新臺幣壹仟元││││││郵件寄送出去云││折算壹日。││││││云,惟春源鋼鐵││││││││工業公司於99年││││││││6月25日收取到││││││││之信件內僅見白││││││││紙1紙之事實。││││││││(未收得貨款40││││││││萬8,156元)│││├──┼────┼──────┼─────┼───────┼─────┼──────┤│⑩│99年6月│「 麻六甲 木心│99年6月18│合作金庫商業銀│暐田企業有│王榮貴意圖為│││17日│板/18mm4x8」│日、99年6│行六家分行、票│限公司(新│自己不法之所││││500片、「麻│月21日、99│號WV0000000號│北市土城區│有,以詐術使││││六甲木心板/1│年6月22日│、到期日99年6│土城工業區│人將本人之物││││8mm4x8」360│、99年6月│月30日、面額30│中山路10號│交付,處有期││││片、「麻六甲│24日、桃園│萬9,750元,另│)│徒刑伍月,如││││木心板/18mm4│縣龜山鄉復│外被告允諾於收││易科罰金,以││││x8」290片、│興二路75巷│取第2至5批貨││新臺幣壹仟元││││「實木地板/4│32號│物後即電匯餘款││折算壹日。││││吋-印尼柚木││共136萬5,700││││││」50坪、「││元貨款亦未付款││││││麻六甲木心板││。││││││/18mm4x8」││││││││450片、「麻││││││││六甲木心板││││││││/18mm4x8」││││││││50片│││││├──┼────┼──────┼─────┼───────┼─────┼──────┤│⑪│99年6月│「SKW-25N冷│99年6月21│合作金庫商業銀│金大阪國際│王榮貴意圖為│││21日│」15臺、「SK│日、桃園縣│行六家分行、票│有限公司(│自己不法之所││││W-36冷氣」10│龜山鄉復興│號WV0000000號│桃園縣桃園│有,以詐術使││││臺│二路75巷32│、到期日99年6│市○○路1│人將本人之物│││││號│月30日、面額29│段582號)│交付,處有期││││││萬5,000元。││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詐騙│386萬7,581元│││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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