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9年度聲字第105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9年聲字第105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6月2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9年度聲字第1058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99年度執聲字第85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貳拾捌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如附表所示數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罪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爰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本院審核各有關判決後,認聲請為正當,應對受刑人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6月21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康應龍
法官黃家慧法官楊真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李淑芬中華民國99年6月21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竊盜│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8年││││││├────────┼──────────┼──────────┼──────────┤│犯罪日期│97.07.15│97.07.21│自84年間某日至│││││97.7.21│├────────┼──────────┼──────────┼──────────┤│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9340號│第8291號│第7204號│├─┬──────┼──────────┼──────────┼──────────┤││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最├──────┼──────────┼──────────┼──────────┤│後││││││事│案號│97年度彰簡字第1162號│97年度彰簡字第1167號│98年度上訴字第2445號││實││││││審├──────┼──────────┼──────────┼──────────┤││判決日期│97.11.12│97.11.25│99.02.02│││││││├─┼──────┼──────────┼──────────┼──────────┤││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最高法院││││││││確├──────┼──────────┼──────────┼──────────┤│定││││││判│案號│97年度彰簡字第1162號│97年度彰簡字第1167號│99年度台上字第263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12.15│97.12.22│99.04.29│││││││├─┴──────┼──────────┼──────────┼──────────┤│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否││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98年度執字│彰化地檢98年度執字│彰化地檢99年度執更字│││第173號│第661號│第751號│└────────┴──────────┴──────────┴──────────┘┌────────┬──────────┬──────────┬──────────┐│編號│4│5│6│├────────┼──────────┼──────────┼──────────┤│罪名│加重竊盜│竊盜│加重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7.07.03│97.07.04│97.07.04││││││├────────┼──────────┼──────────┼──────────┤│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7204號│第7204號│第7204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最├──────┼──────────┼──────────┼──────────┤│後││││││事│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244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44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445號││實││││││審├──────┼──────────┼──────────┼──────────┤││判決日期│99.02.02│99.02.02│99.02.02│││││││├─┼──────┼──────────┼──────────┼──────────┤││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判│案號│99年度台上字第2638號│99年度台上字第2638號│99年度台上字第263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9│99.04.29│99.04.29│││││││├─┴──────┼──────────┼──────────┼──────────┤│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99年度執更字│彰化地檢99年度執更字│彰化地檢99年度執更字│││第751號│第751號│第751號│└────────┴──────────┴──────────┴──────────┘┌────────┬──────────┬──────────┬──────────┐│編號│7│8│9│├────────┼──────────┼──────────┼──────────┤│罪名│加重強盜│加重竊盜│殺人未遂│├────────┼──────────┼──────────┼──────────┤│宣告刑│有期徒刑9年│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0年││││││├────────┼──────────┼──────────┼──────────┤│犯罪日期│97.07.4│97.07.04│97.07.21││││││├────────┼──────────┼──────────┼──────────┤│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7204號│第7204號│第7204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最├──────┼──────────┼──────────┼──────────┤│後││││││事│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244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44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445號││實││││││審├──────┼──────────┼──────────┼──────────┤││判決日期│99.02.02│99.02.02│99.02.02│││││││├─┼──────┼──────────┼──────────┼──────────┤││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判│案號│99年度台上字第2638號│99年度台上字第2638號│99年度台上字第263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9│99.04.29│99.04.29│││││││├─┴──────┼──────────┼──────────┼──────────┤│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99年度執更字│彰化地檢99年度執更字│彰化地檢99年度執更字│││第751號│第751號│第751號│└────────┴──────────┴──────────┴──────────┘┌────────┬──────────┬──────────┬──────────┐│編號│10│11│12│├────────┼──────────┼──────────┼──────────┤│罪名│加重強盜│加重強盜│強制││││││├────────┼──────────┼──────────┼──────────┤│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6月│有期徒刑7年6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7.07.21│97.07.21│97.07.21││││││├────────┼──────────┼──────────┼──────────┤│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7204號│第7204號│第7204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最├──────┼──────────┼──────────┼──────────┤│後││││││事│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244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44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445號││實││││││審├──────┼──────────┼──────────┼──────────┤││判決日期│99.02.02│99.02.02│99.02.02│││││││├─┼──────┼──────────┼──────────┼──────────┤││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判│案號│99年度台上字第2638號│99年度台上字第2638號│99年度台上字第263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9│99.04.29│99.04.29│││││││├─┴──────┼──────────┼──────────┼──────────┤│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99年度執更字│彰化地檢99年度執更字│彰化地檢99年度執更字│││第751號│第751號│第751號│└────────┴──────────┴──────────┴──────────┘┌────────┬──────────┬──────────┐│編號│13│14│├────────┼──────────┼──────────┤│罪名│殺人未遂│殺人未遂│├────────┼──────────┼──────────┤│宣告刑│有期徒刑10年│有期徒刑13年│├────────┼──────────┼──────────┤│犯罪日期│97.07.21│97.07.21│├────────┼──────────┼──────────┤│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7204號│第7204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上訴字第2445號│98年度上訴字第2445號││實├──────┼──────────┼──────────┤│審│判決日期│99.02.02│99.02.02│├─┼──────┼──────────┼──────────┤│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台上字第2638號│99年度台上字第2638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9.04.29│99.04.29│├─┴──────┼──────────┼──────────┤│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99年度執更字│彰化地檢99年度執更字│││第751號│第7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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