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4年度金訴字第882號
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朱育呈
上列被告因加重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字第3245號、114年度偵字第5053號),前經終結辯論,惟因被告與部分告訴人有成立調解之可能,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8月5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康敏郎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8月5日
書記官張子涵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4年度金訴字第882號
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朱育呈
上列被告因加重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字第3245號、114年度偵字第5053號),前經終結辯論,惟因被告與部分告訴人有成立調解之可能,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8月5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康敏郎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8月5日
書記官張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