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抗字第7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103年度抗字第70、71號抗告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劉時吉上列抗告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3年3月24日駁回定應執行刑之裁定(103年度聲字第942、943號,聲請案號: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執聲字第445、446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原裁定撤銷,應由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更為裁定。
理由
一、本件原裁定以受刑人劉時吉犯其附表一、二所示妨害風化等共15罪,經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刑,並均經分別確定在案,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雖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惟受刑人犯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曾與原審99年度簡字1001號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7月確定(原審99年度聲字第3340號刑事裁定);附表一編號2、3之罪,曾與附表二編號2至12之罪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8年確定,此有前開裁定書、裁判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上開裁定既仍合法存在而有實質確定力,茲檢察官就附表一、二所示各罪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而裁定予以駁回。固非無見。
二、惟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最後事實審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向該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就檢察官所聲請定應執行刑之各罪,經審核結果,認均合於定應執行刑之要件而裁定確定,形式上雖有確定力,惟事後檢察官發現被告另犯未經其聲請定執行刑之他罪,而原聲請定執行刑之各罪,其犯罪日期部分在被告另犯之他罪判決確定前,且該他罪判決確定日期又在原聲請定應執行刑之各罪判決確定之前,檢察官乃就原聲請定應執行刑中之該部分各罪,與另犯之他罪重新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法院審核結果,認均合於定應執行刑之要件,且與原聲請定執行刑之各罪事實並非完全同一,即應裁定更定其應執行之刑,前定之執行刑裁定,當然失其效力,不發生一事不再理之問題。經查:附表一編號2、3及附表二編號1至12所示之犯罪日期,均在最早確定之附表編號1判決確定日期(98年9月7日)之前,揆諸上開說明,附表一、二所示共15罪,均符合刑法第50條規定,應依同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至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雖經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以99年度聲字第3340號與另案裁定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7月,而附表一編號2至3與附表二編號2至12所示共13罪,經原審法院以99年度訴字第102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有上開裁定及判決書存卷可參。然各別觀察上開裁定與判決,與本件聲請定應執行刑之各罪事實並非完全同一,自無違反一事不再理之原則,且附表一編號2、3與附表二編號2至12所示共13罪,與附表一編號1及附表二編號1所示共2罪定執行刑時,上開裁定及判決所定之應執行刑當然失效。原審法院未詳予釐清,遽以檢察官之聲請違背一事不再理原則,即逕予駁回,自有未合。抗告意旨執以指摘原裁定不當,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將原裁定撤銷,又因本件尚未經原審為實體上之裁定,為維持當事人之審級利益,爰發回由原法院更為適法之裁定。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3條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3年4月30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蕭權閔
法官王憲義法官廖建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再抗告中華民國103年4月30日
書記官許珈綺附表一┌─┬────┬─────┬────┬──────────┬───────────┬──────────┐│編│罪名│宣告刑│犯罪日期│最後事實審│確定判決│備註││號│││(民國)├─────┬────┼─────┬─────┤││││││法院、案號│判決日期│法院、案號│確定日期││││││││(民國)││(民國)││├─┼────┼─────┼────┼─────┼────┼─────┼─────┼──────────┤│01│妨害風化│有期徒刑4│97年08月│本院97年度│98年08月│本院97年度│98年09月││││罪│月,如易科│16日│審簡字第67│14日│審簡字第│07日│││││罰金以新臺││08號││6708號││││││幣1000元折││││││││││算1日│││││││├─┼────┼─────┼────┼─────┼────┼─────┼─────┤││02│毒品危害│有期徒刑19│98年6月│本院99年度│100年08│本院99年度│100年09月││││防制條例│年│中旬某日│訴字第1020│月26日│訴字第1020│27日││││││至98年7│號││號│││││││月3日││││││├─┼────┼─────┼────┼─────┼────┼─────┼─────┤││03│毒品危害│有期徒刑19│98年8月│本院99年度│100年08│本院99年度│100年09月││││防制條例│年│5日前某│訴字第1020│月26日│訴字第1020│27日││││││日至98年│號││號│││││││8月9日││││││└─┴────┴─────┴────┴─────┴────┴─────┴─────┴──────────┘附表二┌─┬────┬─────┬────┬──────────┬───────────┬──────────┐│編│罪名│宣告刑│犯罪日期│最後事實審│確定判決│備註││號│││(民國)├─────┬────┼─────┬─────┤││││││法院、案號│判決日期│法院、案號│確定日期││││││││(民國)││(民國)││├─┼────┼─────┼────┼─────┼────┼─────┼─────┼──────────┤│01│毒品危害│有期徒刑8│99年03月│本院99年度│99年07月│本院99年度│99年08月16││││防制條例│月│19日│審訴字第22│27日│審訴字第│日│││││││34號││2234號│││├─┼────┼─────┼────┼─────┼────┼─────┼─────┤││02│毒品危害│有期徒刑15│98年11月│本院99年度│100年08│本院99年度│100年09月││││防制條例│年│02日│訴字第1020│月26日│訴字第1020│27日│││││││號││號│││├─┼────┼─────┼────┼─────┼────┼─────┼─────┤││03│毒品危害│有期徒刑11│98年11月│本院99年度│100年08│本院99年度│100年09月││││防制條例│年│4日│訴字第1020│月26日│訴字第1020│27日│││││││號││號│││├─┼────┼─────┼────┼─────┼────┼─────┼─────┤││04│毒品危害│有期徒刑11│98年11月│本院99年度│100年08│本院99年度│100年09月││││防制條例│年6月│19日│訴字第1020│月26日│訴字第1020│27日│││││││號││號│││├─┼────┼─────┼────┼─────┼────┼─────┼─────┤││05│毒品危害│有期徒刑11│98年12月│本院99年度│100年08│本院99年度│100年09月││││防制條例│年6月│02日│訴字第1020│月26日│訴字第1020│27日│││││││號││號│││├─┼────┼─────┼────┼─────┼────┼─────┼─────┤││06│毒品危害│有期徒刑11│98年12月│本院99年度│100年08│本院99年度│100年09月││││防制條例│年6月│08日│訴字第1020│月26日│訴字第1020│27日│││││││號││號│││├─┼────┼─────┼────┼─────┼────┼─────┼─────┤││07│毒品危害│有期徒刑14│98年12月│本院99年度│100年08│本院99年度│100年09月││││防制條例│年│24日│訴字第1020│月26日│訴字第1020│27日│││││││號││號│││├─┼────┼─────┼────┼─────┼────┼─────┼─────┤││08│毒品危害│有期徒刑15│99年01月│本院99年度│100年08│本院99年度│100年09月││││防制條例│年6月│13日│訴字第1020│月26日│訴字第1020│27日│││││││號││號│││├─┼────┼─────┼────┼─────┼────┼─────┼─────┤││09│毒品危害│有期徒刑16│99年01月│本院99年度│100年08│本院99年度│100年09月││││防制條例│年│17日│訴字第1020│月26日│訴字第1020│27日│││││││號││號│││├─┼────┼─────┼────┼─────┼────┼─────┼─────┤││10│毒品危害│有期徒刑12│99年02月│本院99年度│100年08│本院99年度│100年09月││││防制條例│年6月│05日│訴字第1020│月26日│訴字第1020│27日│││││││號││號│││├─┼────┼─────┼────┼─────┼────┼─────┼─────┤││11│毒品危害│有期徒刑12│99年02月│本院99年度│100年08│本院99年度│100年09月││││防制條例│年6月│15日│訴字第1020│月26日│訴字第1020│27日│││││││號││號│││├─┼────┼─────┼────┼─────┼────┼─────┼─────┤││12│毒品危害│有期徒刑12│99年03月│本院99年度│100年08│本院99年度│100年09月││││防制條例│年6月│10日│訴字第1020│月26日│訴字第1020│27日│││││││號││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