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257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257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11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2573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謝佳琪上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0年度執聲字第1651),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之仿冒MAC筆類伍拾參支、MAC眼妝類玖拾貳盒、MAC假睫毛貳付、MAC顏彩類壹佰伍拾參盒、MAC唇彩類捌拾貳盒、MAC刷具組柒組、MAC(HelloKitty)唇彩類貳拾玖盒、MAC(HelloKitty)粉底液拾參盒、MAC(HelloKitty)顏彩類伍拾陸盒、MAC(HelloKitty)眼妝類貳拾柒盒、MAC(HelloKitty)刷具組貳盒、BobbiBrown刷具組玖組、BobbiBrown眼妝類拾肆組、MAC唇蜜壹支,均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謝佳琪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檢察官以99年度偵字第3058號為緩起訴處分,於99年4月28日確定,至100年4月27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本件扣案之仿冒MAC筆類53支、MAC眼妝類92盒、MAC假睫毛2付、MAC顏彩類153盒、MAC唇彩類82盒、MAC刷具組7組、MAC(HelloKitty)唇彩類29盒、MAC(HelloKitty)粉底液13盒、MAC(HelloKitty)顏彩類56盒、MAC(HelloKitty)眼妝類27盒、MAC(HelloKitty)刷具組2盒、BobbiBrown刷具組9組、BobbiBrown眼妝類14組、MAC唇蜜1支,係仿冒商標之商品,爰依刑法第40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及商標法第83條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又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分別定有明文。又犯商標法第81條、第82條之罪所製造、販賣、陳列、輸出或輸入之商品,或所提供於服務使用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商標法第83條亦有明定。查本件扣案之仿冒MAC筆類53支、MAC眼妝類92盒、MAC假睫毛2付、MAC顏彩類153盒、MAC唇彩類82盒、MAC刷具組7組、MAC(HelloKitty)唇彩類29盒、MAC(HelloKitty)粉底液13盒、MAC(HelloKitty)顏彩類56盒、MAC(HelloKitty)眼妝類27盒、MAC(HelloKitty)刷具組2盒、BobbiBrown刷具組9組、BobbiBrown眼妝類14組、MAC唇蜜1支,係仿冒商標之商品,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
主文。中華民國100年7月11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鍾堯航上正本証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吳淑願中華民國10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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