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3年金訴易字第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4月16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113年度金訴易字第3號原告 簡勝乾 住○○市○○區○○街00巷0○0號0樓被告 蘇南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吳美蒼
法官郭妙俐法官李佳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卓佳儀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3年金訴易字第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4月16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113年度金訴易字第3號原告 簡勝乾 住○○市○○區○○街00巷0○0號0樓被告 蘇南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吳美蒼
法官郭妙俐法官李佳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卓佳儀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