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簡易庭112年度潮補字第670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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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潮補字第670號
原告 鄭榮隆
上列原告與被告國軍防空砲兵部隊訓練中心請求國家賠償事件,原告起訴未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88,977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99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
中華民國112年8月7日
潮州簡易庭法官曾迪群
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2年8月8日
書記官薛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