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8年度聲字第105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8年聲字第105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字第1058號聲請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以上裁判,聲請定其應執行刑(97年度執聲字第815號、98年度執字第1564、1961、2384、246
8、278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附表等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受刑人甲○○因犯詐欺等罪,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詳如附表所示),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9月30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何怡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件裁定如有不服,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
中華民國98年9月30日
書記官鄭梅君附表: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7.12.09│98.01.19│98.01.21│├───────┼────────┼────────┼────────┤│偵查(自訴)機│基隆地檢98年度毒│基隆地檢98年度毒│基隆地檢98年度毒││關年度案號│偵字第150號│偵字第150號│偵字第762號│├──┬────┼────────┼────────┼────────┤│最後│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事實│案號│98年度基簡字第│98年度基簡字第│98年度基簡字第││審││253號│253號│524號││├────┼────────┼────────┼────────┤││判決日期│98.03.31│98.03.31│98.04.29│├──┼────┼────────┼────────┼────────┤│確定│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案號│98年度基簡字第│98年度基簡字第│98年度基簡字第││││253號│253號│524號││├────┼────────┼────────┼────────┤││判決確定│98.05.04│98.05.04│98.06.06│││日期││││├──┴────┼────────┼────────┼────────┤│備註│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1564號│字第1564號│字第1961號│└───────┴────────┴────────┴────────┘┌───────┬────────┬────────┬────────┐│編號│4│5│6│├───────┼────────┼────────┼────────┤│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7.12.12│97.10.05│97.10.05│├───────┼────────┼────────┼────────┤│偵查(自訴)機│基隆地檢97年度偵│基隆地檢97年度偵│基隆地檢97年度偵││關年度案號│字第5281號│字第4295號│字第4295號│├──┬────┼────────┼────────┼────────┤│最後│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事實│案號│98年度易字第264│98年度易字第204│98年度易字第204││審││號│號│號││├────┼────────┼────────┼────────┤││判決日期│98.06.11│98.06.09│98.06.09│├──┼────┼────────┼────────┼────────┤│確定│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案號│98年度易字第264│98年度易字第204│98年度易字第204││││號│號│號││├────┼────────┼────────┼────────┤││判決確定│98.07.13│98.07.13│98.07.13│││日期││││├──┴────┼────────┼────────┼────────┤│備註│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384號│字第2468號│字第2468號│└───────┴────────┴────────┴────────┘┌───────┬────────┬────────┬────────┐│編號│7│8│9│├───────┼────────┼────────┼────────┤│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7.10.05│97.10.06│97.10.06│├───────┼────────┼────────┼────────┤│偵查(自訴)機│基隆地檢97年度偵│基隆地檢97年度偵│基隆地檢97年度偵││關年度案號│字第4295號│字第4295號│字第4295號│├──┬────┼────────┼────────┼────────┤│最後│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事實│案號│98年度易字第204│98年度易字第204│98年度易字第204││審││號│號│號││├────┼────────┼────────┼────────┤││判決日期│98.06.09│98.06.09│98.06.09│├──┼────┼────────┼────────┼────────┤│確定│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案號│98年度易字第204│98年度易字第204│98年度易字第204││││號│號│號││├────┼────────┼────────┼────────┤││判決確定│98.07.13│98.07.13│98.07.13│││日期││││├──┴────┼────────┼────────┼────────┤│備註│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468號│字第2468號│字第2468號│└───────┴────────┴────────┴────────┘┌───────┬────────┬────────┬────────┐│編號│10│11│12│├───────┼────────┼────────┼────────┤│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7.10.06│97.10.06│97.10.06│├───────┼────────┼────────┼────────┤│偵查(自訴)機│基隆地檢97年度偵│基隆地檢98年度偵│基隆地檢98年度偵││關年度案號│字第4295號│字第2787號│字第2787號│├──┬────┼────────┼────────┼────────┤│最後│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事實│案號│98年度易字第204│98年度易字第381│98年度易字第381││審││號│號│號││├────┼────────┼────────┼────────┤││判決日期│98.06.09│98.08.04│98.08.04│├──┼────┼────────┼────────┼────────┤│確定│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案號│98年度易字第204│98年度易字第381│98年度易字第381││││號│號│號││├────┼────────┼────────┼────────┤││判決確定│98.07.13│98.09.07│98.09.07│││日期││││├──┴────┼────────┼────────┼────────┤│備註│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468號│字第2782號│字第2782號│└───────┴────────┴────────┴────────┘┌───────┬────────┬────────┬────────┐│編號│13│14│15│├───────┼────────┼────────┼────────┤│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7.10.06│97.10.06│97.10.06│├───────┼────────┼────────┼────────┤│偵查(自訴)機│基隆地檢97年度偵│基隆地檢98年度偵│基隆地檢98年度偵││關年度案號│字第2787號│字第2787號│字第2787號│├──┬────┼────────┼────────┼────────┤│最後│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事實│案號│98年度易字第381│98年度易字第381│98年度易字第381││審││號│號│號││├────┼────────┼────────┼────────┤││判決日期│98.08.04│98.08.04│98.08.04│├──┼────┼────────┼────────┼────────┤│確定│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案號│98年度易字第381│98年度易字第381│98年度易字第381││││號│號│號││├────┼────────┼────────┼────────┤││判決確定│98.09.07│98.09.07│98.09.07│││日期││││├──┴────┼────────┼────────┼────────┤│備註│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782號│字第2782號│字第2782號│└───────┴────────┴────────┴────────┘┌───────┬────────┬────────┬────────┐│編號│16│││├───────┼────────┼────────┼────────┤│罪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7.10.05│││├───────┼────────┼────────┼────────┤│偵查(自訴)機│基隆地檢97年度偵││││關年度案號│字第2787號│││├──┬────┼────────┼────────┼────────┤│最後│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事實│案號│98年度易字第381││││審││號││││├────┼────────┼────────┼────────┤││判決日期│98.08.04│││├──┼────┼────────┼────────┼────────┤│確定│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案號│98年度易字第381││││││號││││├────┼────────┼────────┼────────┤││判決確定│98.09.07│││││日期││││├──┴────┼────────┼────────┼────────┤│備註│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27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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