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101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0月30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一六號
原告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乙○○被告甲○○
(另案在臺灣臺南監獄臺南分監執行)身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九日下午二時十五分,在本院第八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三十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翁金緞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三十日~B法院書記官陳著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