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8年度埔智簡字第1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8年埔智簡字第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1月13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標法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8年度埔智簡字第1號聲請人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美珍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
8年度偵字第3683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黃美珍犯商標法第九十七條之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及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部分關於「108年1月12日」之記載,應更正為「108年1月12日8時30分許」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之理由:㈠核被告黃美珍所為,係犯商標法第97條之非法販賣侵害商標
權之商品罪;又其意圖販賣而陳列侵害商標權商品之低度行為,為其販賣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
㈡被告基於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之單一犯意,自民國10
8年1月12日8時30分許起至同日10時45分許為警查獲時止,販賣仿冒商標權之商品10幾件,係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內持續為之,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刑法評價上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實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自應就被告所為非法販賣仿冒商標權之商品行為論以接續犯之一行為。
㈢被告以一行為侵害數商標權人之商標權,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論以一罪。
㈣爰審酌商標有使消費者辨識商品及服務來源,不使產生混淆
誤認之功用,進而有建立企業及商品形象之功能,企業經營者因而投入大量資金及商品行銷以維護其商標,被告前於10
6年間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以106年度智簡字第23號判決判處拘役40日確定;復於107年12月5日甫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警查獲(嗣後該案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以108年度智簡字第10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有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智簡字第10號判決(網路列印本)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附卷可稽,素行欠佳,本案為第3犯;被告不知悔悟,仍為圖私利,販賣仿冒商標商品,不僅造成商標權人蒙受銷售損失,亦使民眾對商品價值判斷形成混淆,令商標權人合法商品之信譽與品質受質疑,破壞我國致力於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國際聲譽,且未能與本案被害人等達成和解、賠償被害人等之損害,所為實應非難;惟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復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扣案仿冒商標商品之數量、犯罪所生之損害、被告高中肄業之教育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三、沒收部分㈠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商標法第98條定有明文。
查扣案如附表所示之商品均係屬侵害商標權之物品,有鑑定報告書3份在卷可憑,是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應依商標法第98條規定宣告沒收。
㈡扣案之新臺幣6,000元,係被告之本案犯罪所得,業據其自承在卷,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商標法第97條、第98條,刑法第11條、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本案經檢察官黃慧倫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3日
埔里簡易庭法官孫于淦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孫庠熙中華民國108年11月13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商標法第97條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商標法第98條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附表】┌──────────────────┬──┐│品名│數量│├──────────────────┼──┤│仿冒「adidas」商標圖樣之衣服。│70件│├──────────────────┼──┤│仿冒「adidas」商標圖樣之褲子。│65件│├──────────────────┼──┤│仿冒「adidas」商標圖樣之外套。│39件│├──────────────────┼──┤│仿冒「KENZO」商標圖樣之衣服。│2件│├──────────────────┼──┤│仿冒「NIKE」商標圖樣之衣服。│21件│├──────────────────┼──┤│仿冒「NIKE」商標圖樣之褲子。│26件│├──────────────────┼──┤│仿冒「NIKE」商標圖樣之外套。│3件│├──────────────────┼──┤│仿冒「Uuderarmour」商標圖樣之褲子。│16件│├──────────────────┼──┤│仿冒「Uuderarmour」商標圖樣之外套。│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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