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712號民事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712號

聲請人 陳月麗 (即 黃茂桂 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5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4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1  日

民事第三庭法 官 薛嘉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1  日

書記官王文心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87-ND-0000000-0

1

1000

002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000000-0

1

1000

003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88-NX-0000000-0

1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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