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審金訴字第28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審金訴字第28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審金訴字第289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曾鼎恩選任辯護人邵允亮律師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陳銘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
書記官史華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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