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5年家上字第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2月10日
裁判案由:離婚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家上字第86號上訴人林莉茱訴訟代理人郭正鵬律師被上訴人洪英彥訴訟代理人張啟祥律師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2月10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2月10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5年家上字第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2月10日
裁判案由:離婚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家上字第86號上訴人林莉茱訴訟代理人郭正鵬律師被上訴人洪英彥訴訟代理人張啟祥律師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2月10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