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上易字第360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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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5年上易字第3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9月12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上易字第360號上訴人戊○○兼訴訟代理人甲○○被上訴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乙○○
丁○○上列當事人間因清償債務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95年10月4日上午9時50分時在本院第3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9月12日
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林丁寶
法官陳博享法官蔡芳齡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9月13日
書記官蔡錦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