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2640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264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9月05日

裁判案由:動產擔保交易法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6年度易字第2640號聲請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動產擔保交易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96年度偵緝字第157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本件免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稱: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載(如附件)。
二、按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得不經言詞辯論,諭知免訴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2條第4款、第307條定有明文。
三、查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五章罰則部分(即第38條至第40條),業經立法院96年6月14日三讀通過修正刪除,並經總統於同年7月11日以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8561號令公布,同年月13日生效施行,是本件聲請意旨所認被告甲○○為動產擔保交易之債務人,意圖不法之利益,將標的物遷移、出賣、出質、移轉、抵押或為其他處分,致生損害於債權人等犯罪事實,依新修正之動產擔保交易法,顯已廢止其刑罰,依照首說明,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免訴之判決。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2條、第302條第4款、第
307條,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6年9月5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林淑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林金良中華民國96年9月5日附件: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96年度偵緝字第1575號││被告甲○○男33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住臺北縣○○鎮○○路○○巷○○弄○號││之3││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反動產擔保交易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犯罪事實││一、甲○○於民國95年4月間,向慶豐商業銀行松山分行(下稱││慶豐銀行)貸款新臺幣(下同)100,000元,並以動產擔保││交易法動產抵押之方式,將其所有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設定抵押予慶豐銀行,以擔保上開債權,為動產擔保││交易之債務人。雙方並約定自95年5月14日起至96年5月14││日止,每月為1期,共計13期,每期應繳付8,524元;標的││物停放地點則為臺北縣○○鎮○○路○○巷○○弄○號之3附近││,在債務未全部付清之前,債務人僅得依約占有使用,不得││任意遷移、出賣、出質、移轉、抵押或為其他處分。嗣於95││年10月16日,慶豐銀行將上開權利移轉予 朝欽 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朝欽公司),並業已辦理債權人變更登記在案││及通知甲○○。詎甲○○自95年8月間起即拒不繳款,並意││圖不法之利益,將前開自用小客車遷移不明,致朝欽公司追││索無著,受有損害。││二、案經朝欽公司告訴偵辦。││證據並所犯法條││一、訊據被告甲○○固坦承有於上揭時地,持該車號00-0000││號自用小客車,辦理動產抵押貸款之事實不諱,然矢口否認││有何違反動產擔保交易法之犯行,辯稱:沒有拿到貸款,不││知道該輛汽車下落,應該在臺北縣樹林市○○路某家車行云││云。惟查,上揭犯罪事實,除業據證人即告訴代理人 孫國泰 ││於偵查中證述甚詳外,復有本件貸款申請書、貸款契約書、││債權移轉證明書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票字第111620號││民事裁定、存證信函、訪視紀錄表等分別在卷可資佐證,且││觀諸被告到案後所供述各詞,無不避重就輕,並與一般社會││常情認知有嚴重落差,此觀諸卷附96年5月25日被告偵訊筆││錄自明,應屬臨訟卸責之詞,不足採信。綜上以觀,被告犯││嫌,實堪認定。││二、核被告所為,係違反動產擔保交易法第38條之罪嫌。││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6年6月11日││檢察官乙○○││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96年7月28日││││書記官││││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於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喚。││││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動產擔保交易法第38條(處分標的物之處││罰)動產擔保交易之債務人,意圖不法之利益,將標的物遷移、││出賣、出質、移轉、抵押或為其他處分,致生損害於債權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6000元以下之罰金。│└────────────────────────────┘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