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附民字第68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附民字第68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1月1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689號原告 陳雅菁 被告 張瑋仁 上列被告因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8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莊珮君
法官賴建旭法官侯弘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8日
書記官劉冠宏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