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保險簡上字第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4月17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保險簡上字第三號
上訴人甲○○被上訴人蘇黎世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傳通 訴訟代理人 陳怡儒 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七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蕭惠芳
法官王士珮法官崔玲琦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八日~B法院書記官陳倨篁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保險簡上字第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4月17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保險簡上字第三號
上訴人甲○○被上訴人蘇黎世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傳通 訴訟代理人 陳怡儒 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七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蕭惠芳
法官王士珮法官崔玲琦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八日~B法院書記官陳倨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