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5年上訴字第41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4月29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上訴字第419號上訴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忠源
鄭鏡碩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等妨害風化案件,不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66號,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第一審判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案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4549號),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5年5月25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5年4月29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官施俊堯
法官郭豫珍法官吳定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首屹中華民國10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