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20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20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2月24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200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蔡政成選任辯護人許智勝律師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2月24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林勇如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葉潔如中華民國10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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