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附民字第14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8月3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1年度附民字第144號原告 鄭泳騰 被告 林容代 被告 蕭玉周 上列被告等,因101年度上易字第871號毀損債權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8月30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李璋鵬
法官劉榮服法官胡忠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廖家莉中華民國10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