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除字第508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0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八十九年度除字第五○八八號
聲請人甲○○訴訟代理人乙○○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八十九年度催字第一六七四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三十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陳秀貞本判決不得上訴。
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三十日~B法院書記官林秀妙~F0~T48┌──────────────────────────────────────────────────┐│附表:│├─┬───────────────┬──────────────┬────┬───┬────┬───┤│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七0─NX─0二八0四五─七││壹│壹佰││├─┼───────────────┼──────────────┼────┼───┼────┼───┤│2│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七一─NX─0四一七四九─七││壹│陸拾陸││├─┼───────────────┼──────────────┼────┼───┼────┼───┤│3│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七二─NX─0五八六五七─0││壹│壹拾肆││├─┼───────────────┼──────────────┼────┼───┼────┼───┤│4│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八三─NX─三八二0五四─七││壹│伍拾玖││├─┼───────────────┼──────────────┼────┼───┼────┼───┤│5│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八四─NX─四三三一九一─九││壹│捌拾││├─┼───────────────┼──────────────┼────┼───┼────┼───┤│6│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八五─NX─四七四六三八─三││壹│陸拾壹││├─┼───────────────┼──────────────┼────┼───┼────┼───┤│7│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八六─NX─00000000││壹│柒拾伍││├─┼───────────────┼──────────────┼────┼───┼────┼───┤│8│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八七─NX─00000000││壹│壹佰零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