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178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78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5月16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七八四號
原告甲○○被告台南縣政府法定代理人丁○○訴訟代理人丙○○
乙○○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六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李銘洲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六日~B法院書記官歐貞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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