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除字第115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4月2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4年度除字第1159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3年度催字第326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4年3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4年4月29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李慈惠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4年4月29日
書記官林秀娥┌───────────────────────────────────────────────────┐│附表:94年度除字第115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翔寶科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02│翔寶科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03│翔寶科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04│翔寶科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05│翔寶科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06│翔寶科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07│翔寶科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08│翔寶科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09│翔寶科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10│翔寶科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11│翔寶科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12│翔寶科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13│翔寶科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14│翔寶科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015│翔寶科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