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請人 合益汽車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代理人 甲○○
相對人 昇鑫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代理人 丙○○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 司鳳 簡調字第238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
國99年9月21日上午10時22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二樓調
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 記 官 陳俐嫺
調解 委員 劉水明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甲○○ 到
相對人代理人 丙○○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壹拾貳萬陸仟元整(車
體受損之損失),給付方式:於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前給付完畢。
二、聲請人願給付相對人捌萬元整(車體受損及營業損失),給
付方式:於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前給付完畢。
三、兩造其餘請求均拋棄。
四、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21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俐嫺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21 日
書 記 官 陳俐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