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簡字第64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簡字第64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1月20日

裁判案由:傷害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0年度簡字第64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順吉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9年度偵字第23837號)後,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文劉順吉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劉順吉與 蔡詠倫 原為男女朋友,同住在臺北市○○區○○○路○段○○○號一六樓之ㄧ住處,二人間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第二款所稱現有同居關係之家庭成員關係。劉順吉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凌晨二時許,在上開住處因故與蔡詠倫發生爭執,竟基於傷害人之身體之犯意,先推倒蔡詠倫,致蔡詠倫倒落在床上,並抓住蔡詠倫之雙腳,朝地上摔,再徒手毆打蔡詠倫臉頰,致蔡詠倫受有兩側臉部紅腫、頭部撕裂傷、右肩背部紅腫、右側胸前二公分傷口、右上肢紅腫、右拇指紅腫、左手肘紅腫之傷害。又於九十九年七月十三日凌晨一時許,在上開住處因故與蔡詠倫發生爭執,竟基於傷害人之身體之犯意,先推倒蔡詠倫,致蔡詠倫倒地,再徒手毆打蔡詠倫臉頰,並將蔡詠倫壓在牆上掐住蔡詠倫之頸部,致蔡詠倫受有左臉頰抓傷○點五X○點三公分、左頸抓傷一點五X○點二公分、後頸部抓傷一點五X○點三公分、右手肘抓傷六X○點一公分、雙膝皮下血腫、雙手掌○點三X○點二公分擦傷之傷害,嗣經蔡詠倫報警始知上情,而循線查獲。案經蔡詠倫訴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劉順吉為有罪陳述,經本院改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劉順吉於本院九十九年度易字第三一七九號案件審理時坦承不諱(見本院九十九年度易字第三一七九號卷第二七頁),核與證人即告訴人蔡詠倫於警詢及偵查中證述情節大致相符(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九年度偵字第二三八三七號卷第八頁至第一二頁、第三二頁至第三三頁),復有財團法人 長庚 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及照片等件附卷可證(見上開偵卷第一七頁至第一八頁)。足見被告上揭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核被告所為,均係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普通傷害罪。按家庭暴力者,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又家庭暴力罪,指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規定之犯罪,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著有明文。查被害人與被告原為男女朋友,於同住在臺北市○○區○○○路○段○○○號一六樓之ㄧ,業據被告及被害人陳述明確,二人間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之現有同居關係之家庭成員關係,是被告上開傷害犯行亦屬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第二款之家庭暴力罪,惟因家庭暴力防治法之上開條文並無罰則規定,是以此部分傷害犯行僅依前開刑法普通傷害罪規定予以論罪科刑。被告上開二次傷害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應予分論併罰。爰審酌被告與被害人原為男女朋友,同住一處,僅因與被害人發生爭執,又不思以理性和平溝通方式解決,反以暴力相向,不念同居情誼,致被害人受傷,身心受創,且迄今尚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兼衡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尚無悔意等一切情狀,各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及定其應執行之刑,以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資懲戒。
四、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第五十一條第六款,刑法施行法第一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中華民國100年1月20日
刑事第十八庭法官林玉蕙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陳怡君中華民國100年1月20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中華民國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