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上字第7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6月24日
裁判案由:確認會議決議不存在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9年度上字第76號上訴人車中車車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顏夙岑 上訴人 王俊傑 上訴人 陳世欽 上訴人 顏真妙 前列5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柯淵波 律師訴訟代理人 張碧雲 律師被上訴人 籃月梅 訴訟代理人 汪廷諭 律師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6月24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