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簡字第63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6月20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97年度簡字第631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丑○○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六年度偵字第二七八五三號),及移送併案審理(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七年度偵字第四七一○、四七一二、六二五○號、九十七年度偵緝字第六六七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七年度偵字第二七一八號),被告於本院行準備程序時自白犯罪,經本院合議庭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程序處刑如下:
主文丑○○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丑○○明知個人在金融機構帳戶之存摺、金融卡係供自己使用之重要理財工具,關係個人財產、信用之表徵,且可預見存摺、金融卡及其密碼資料如交予他人使用,而未加以闡明正常用途,極易被利用為與財產有關之犯罪工具,竟仍不顧他人可能遭受財產上損害之危險,而基於縱若其金融機構之帳戶資料被利用作為詐欺取財之用,亦不違背其本意之幫助犯意,於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初某日,在臺北市○○區○○路○○號臺灣銀行館前分行門口,將其在臺灣銀行館前分行開設之帳戶(帳號:000000000000號)存摺、金融卡及密碼單交付予真實姓名、年籍均不詳之成年友人 陳捷志 ,而容許該人所屬詐欺集團成員藉該帳戶資料以遂行詐欺取財犯罪。嗣陳捷志於取得丑○○所提供之前揭金融機構帳戶資料後,即與共組詐欺集團之其他成員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先後於附表所示之時間,以如附表所示之詐騙手法,要求壬○○等人需匯款,致使壬○○等人均陷於錯誤,各匯入如附表所示不等之款項至丑○○所提供之前揭金融機構帳戶內,旋均由前述詐欺集團成員將壬○○等人遭詐騙所匯入之款項均提領一空。嗣經壬○○等人皆察覺情況有異,始知受騙,經報警處理,而循線查知上情。
二、本件犯罪事實,有下列證據可資佐證:
(一)被告之自白。
(二)證人即被害人壬○○、寅○○、庚○○、 張恆雄 、丙○○、癸○○、卯○○、辛○○、甲○○、丁○○、乙○○、子○○、己○○等人及證人 潘美鳳 於警詢中之證述。
(三)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單影本、存摺內頁影本、被告上開臺灣銀行館前分行帳戶之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表、雅虎奇摩網路拍賣及帳戶申請人列印資料、網路ATM列印資料。
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七年度偵字第四七一○、四七
一二、六二五○、九十七年度偵緝字第六六七號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七年度偵字第二七一八號移送併案審理之犯罪事實,與本件經起訴並論罪之被告幫助詐欺犯行,係屬想像競合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之案件,則併案部分之犯罪事實本即為起訴效力之所及,本院自得併予審究之。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二項、第四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刑法第三十條第一項前段、第二項、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一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6月20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莊秋燕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須附繕本)。
書記官顏督訓中華民國97年6月20日附錄本案論罪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一條之一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刑法分則編所定罰金之貨幣單位為新臺幣。
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時,刑法分則編未修正之條文定有罰金者,自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三十倍。但七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九十四年一月七日新增或修正之條文,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三倍。
附表┌──┬────┬────────┬────┬───────────┬──────────┐│編號│被害人│詐騙手段│匯款日期│人頭帳戶│遭騙金額(新台幣)│├──┼────┼────────┼────┼───────────┼──────────┤│1│壬○○│先於雅虎奇摩拍賣│⒐⒒│臺灣銀行館前分行│六千七百元(含運費)││││網站,刊登手機拍││戶名:丑○○│(手續費十七元)││││賣廣告,佯稱有手││帳號:000000000000│││││機要拍賣,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購買受騙││││├──┼────┼────────┼────┼───────────┼──────────┤│2│寅○○│先於雅虎奇摩拍賣│⒐⒒│臺灣銀行館前分行│七百元││││網站,刊登手提包││戶名:丑○○│││││拍賣廣告,佯稱有││帳號:000000000000│││││手提包要拍賣,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購買受騙││││├──┼────┼────────┼────┼───────────┼──────────┤│3│庚○○│先於雅虎奇摩拍賣│⒐⒒│臺灣銀行館前分行│四千一百二十元││││網站,刊登十七吋││戶名:丑○○│(手續費十七元)││││液晶螢幕拍賣廣告││帳號:000000000000│││││,佯稱有液晶螢幕│││││││要拍賣,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購買受騙││││├──┼────┼────────┼────┼───────────┼──────────┤│4│戊○○│先於雅虎奇摩拍賣│⒐⒒│臺灣銀行館前分行│五千七百二十元││││網站,刊登手機拍││戶名:丑○○│││││賣廣告,佯稱有手││帳號:000000000000│││││機要拍賣,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購買受騙││││├──┼────┼────────┼────┼───────────┼──────────┤│5│丙○○│先於雅虎奇摩拍賣│⒐⒓│臺灣銀行館前分行│八千元││││網站,刊登手機拍││戶名:丑○○│││││賣廣告,佯稱有手││帳號:000000000000│││││機要拍賣,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購買受騙││││├──┼────┼────────┼────┼───────────┼──────────┤│6│癸○○│先於雅虎奇摩拍賣│⒐⒓│臺灣銀行館前分行│六千元││││網站,刊登數位相││戶名:丑○○│(手續費十七元)││││機拍賣廣告,佯稱││帳號:000000000000│││││有數位相機要拍賣│││││││,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購買受│││││││騙││││├──┼────┼────────┼────┼───────────┼──────────┤│7│卯○○│先於雅虎奇摩拍賣│⒐⒔│臺灣銀行館前分行│二千一百五十元││││網站,刊登模型玩││戶名:丑○○│││││具拍賣廣告,佯稱││帳號:000000000000│││││有模型玩具要拍賣│││││││,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購買受│││││││騙││││├──┼────┼────────┼────┼───────────┼──────────┤│8│辛○○│先於雅虎奇摩拍賣│⒐⒔│臺灣銀行館前分行│四千七百二十元││││網站,刊登手機拍││戶名:丑○○│(手續費十七元)││││賣廣告,佯稱有手││帳號:000000000000│││││機要拍賣,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購買受騙││││├──┼────┼────────┼────┼───────────┼──────────┤│9│甲○○│先於雅虎奇摩拍賣│⒐⒔│臺灣銀行館前分行│五千元││││網站,刊登手機拍││戶名:丑○○│││││賣廣告,佯稱有手││帳號:000000000000│││││機要拍賣,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購買受騙││││├──┼────┼────────┼────┼───────────┼──────────┤││丁○○│先於雅虎奇摩拍賣│⒐⒗│臺灣銀行館前分行│六千一百二十元││││網站,刊登手機拍││戶名:丑○○│(手續費十七元)││││賣廣告,佯稱有手││帳號:000000000000│││││機要拍賣,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購買受騙││││├──┼────┼────────┼────┼───────────┼──────────┤││乙○○│先於雅虎奇摩拍賣│⒐│臺灣銀行館前分行│五千七十元(含運費)││││網站,刊登掌上型││戶名:丑○○│(手續費十七元)││││遊樂器(psp)拍││帳號:000000000000│││││賣廣告,佯稱有掌│││││││上型遊樂器(psp│││││││)要拍賣,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購買受騙││││├──┼────┼────────┼────┼───────────┼──────────┤││子○○│先於雅虎奇摩拍賣│⒐⒘│臺灣銀行館前分行│六千二百二十元(含運││││網站,刊登手機拍││戶名:丑○○│費)(手續費十七元)││││賣廣告,佯稱有手││帳號:000000000000│││││機要拍賣,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購買受騙││││├──┼────┼────────┼────┼───────────┼──────────┤││己○○│先於雅虎奇摩拍賣│⒐⒚│臺灣銀行館前分行│九千七百二十元││││網站,刊登遊戲主││戶名:丑○○│││││機拍賣廣告,佯稱││帳號:000000000000│││││有遊戲主機要拍賣│││││││,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匯款購買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