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民事裁定
原 告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建助
訴訟代理人 吳唐仲
被 告 甲○○
二二四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4 年 8 月 8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
法官李桂英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4 年 8 月 8 日
書記官邱飛鳴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民事裁定
原 告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建助
訴訟代理人 吳唐仲
被 告 甲○○
二二四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4 年 8 月 8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
法官李桂英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4 年 8 月 8 日
書記官邱飛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