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聲字第125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3月30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字第1258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著作權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扣押物(九十八年度執聲字第九一三號、九十七年度緩字第八七二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之盜版影音光碟片壹套沒收之。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七年度偵字第一八九二號被告甲○○違反著作權法案件,業經該署檢察官對被告為緩起訴處分確定,惟該案扣押物品盜版光碟(韓劇:你來自哪顆星)一套,係被告所有且供其犯罪所用之物,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二、按檢察官依第二百五十三條或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甲○○違反著作權法案件,業經檢察官對被告為緩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七年度偵字第一八九二號緩起訴處分書一份在卷可稽,其期滿未經撤銷,亦經本院審閱該偵查案卷無誤,而扣案之盜版光碟片一套係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均據被告供承在卷,檢察官聲請沒收,依前述規定,核無不合,爰依法為沒收之諭知。
中華民國98年3月30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陳如玲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童淑芬中華民國9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