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3年度簡字第715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3年簡字第715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8月27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九十三年度簡字第七一五號
聲請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二五九九號),本院臺南簡易庭認不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簽請改依通常程序審理,本院訊問後,被告自白犯罪,經本院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左:
主文甲○○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處有期徒刑柒月。緩刑貳年。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為:甲○○自民國七十四年起任職於臺南縣○○鄉○鎮村○○路○○○號之「三益制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益制動公司),擔任出貨課長,負責倉庫管理及成品出貨之工作,為從事業務之人。甲○○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利用其職務之便,於九十一年十月十二日上午十時許,將三益制動公司所生產放置在其管領倉庫內之附表㈠㈡所列汽機車零件,予以侵占入己,並經由不知情之舊貨商 陳財 之介紹,以廢鐵價格售予不知情之舊貨商 劉清吉 ,得款新臺幣(下同)三千五百元均供己花用。嗣因三益制動公司發覺有異,報警循線查獲。案經臺南縣警察局麻豆分局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呈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核轉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二、前項犯罪事實,有下列事證足資證明:㈠被告甲○○於警詢、偵查及本院行準備程序時坦承不諱。
㈡被害人三益制動公司代理人 黃建銘黃俊能 之指述。
㈢證人陳財、劉清吉、 黃鴻寶 之證述。
㈣卷附經濟部公司執照、臺南縣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證、中華民國商標註冊證、經濟
部標準檢驗局正字標記證書、失竊物尋回產品明細表、贓物認領保管單、秤量單及現場蒐證照片等件可資佐證。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業務侵占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意旨雖認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之竊盜罪嫌,惟業經蒞庭檢察官當庭更正事實及變更法條)。爰審酌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犯罪所得尚微,情節並非嚴重,犯罪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意,並已得到三益制動公司之諒解(有悔過書一紙在卷可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參酌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記錄表各一份在卷可憑,因一時短視,致罹刑典,經此教訓後,應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因認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併予宣告緩刑二年,以啟自新。
四、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百五十四條第二項,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本件判決係依檢察官請求暨被告表明願受科刑之範圍內處刑,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五條之一第二項之規定,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法官林佩儒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書記官廖文靜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一日附錄法條: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㈠: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二五九九號┌──┬───────────┬───┬──┬──────────┬─┐│編號│品名│數量│編號│品名│數│├──┼───────────┼───┼──┼──────────┼─┤│一│T4離合器總泵│16│十六│NHR分泵│4│├──┼───────────┼───┼──┼──────────┼─┤│二│M─82067離合器總泵│1│十七│SH800前分泵│3│├──┼───────────┼───┼──┼──────────┼─┤│三│FC煞車總泵│6│十八│120Y前分泵│1│├──┼───────────┼───┼──┼──────────┼─┤│四│AL煞車總泵│8│十九│G11分泵│1│├──┼───────────┼───┼──┼──────────┼─┤│五│FC煞車分泵(小)│4│廿│TECEL分泵│3│├──┼───────────┼───┼──┼──────────┼─┤│六│M─85032煞車總泵│2│廿一│離合器分泵│4│├──┼───────────┼───┼──┼──────────┼─┤│七│ACCORD煞車總泵│1│廿二│SL(83)煞車總泵│25│├──┼───────────┼───┼──┼──────────┼─┤│八│M─81009煞車總泵│3│廿三│LASER(88)煞車總泵│11│└──┴───────────┴───┴──┴──────────┴─┘┌──┬───────────┬───┬──┬──────────┬─┐│九│FC煞車分泵(中)│13│廿四│FB308煞車總泵│13│├──┼───────────┼───┼──┼──────────┼─┤│十│W─CAR離合器總泵│7│廿五│DE2.5離合器總泵│2│├──┼───────────┼───┼──┼──────────┼─┤│十一│MFG15分泵│1│廿六│FC離合器總泵│4│├──┼───────────┼───┼──┼──────────┼─┤│十二│離合器總泵│22│廿七│CK分泵│1│├──┼───────────┼───┼──┼──────────┼─┤│十三│PISTON│24,000│廿八│AL煞車總泵│4│├──┼───────────┼───┼──┼──────────┼─┤│十四│機車煞車總泵│5│廿九│TOYOTA煞車總泵│7│├──┼───────────┼───┼──┼──────────┼─┤│十五│機車碟式煞車│20│三十│S323117分泵│12│└──┴───────────┴───┴──┴──────────┴─┘附表二:
┌──┬────────┬─────┬──┬────────┬─────┐│號數│品目│數量│號數│品目│數量│└──┴────────┴─────┴──┴────────┴─────┘┌──┬────────┬─────┬──┬────────┬─────┐│一│機車碟片│六片│十一│DE離合器總泵│一個│├──┼────────┼─────┼──┼────────┼─────┤│二│機車剎車油管│六條│十二│機車剎車拖架│九個│├──┼────────┼─────┼──┼────────┼─────┤│三│KS150剎車總泵│一個│十三│蹄片│三十二個│├──┼────────┼─────┼──┼────────┼─────┤│四│離合器總泵│三個│十四│螺栓│七十個│├──┼────────┼─────┼──┼────────┼─────┤│五│T4離合器總泵│三個│十五│剎車總泵活塞│三0五個│├──┼────────┼─────┼──┼────────┼─────┤│六│機車總泵│一個│十六│剎車分泵活塞│三六四七個│├──┼────────┼─────┼──┼────────┼─────┤│七│剎車分泵(小)│五個│十七│離合器剎車分泵│四個│├──┼────────┼─────┼──┼────────┼─────┤│八│剎車分泵│四個│十八│塑膠籃│一個│├──┼────────┼─────┼──┼────────┼─────┤│九│碟式剎車本體│一個│十九│紙盒│一個│└──┴────────┴─────┴──┴────────┴─────┘┌──┬────────┬─────┬──┬────────┬─────┐│十│DE剎車總泵│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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