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度建字第51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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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建字第5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2月01日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建字第51號上?訴人宗余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被上訴人雷神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送達代收人?丙○○上列上訴人對本院96年1月5日95年度建字第51號判決提起上訴,查該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847,669元,依法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3,875元,惟上訴人迄未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
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2月1日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梁宏哲?????????法?官?潘長生?????????法?官?楊明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6年2月1日
????書記官楊璧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