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263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2月06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二六三五號
原告台灣土地開發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甲○○被告丙○○
丁○○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九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六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許石慶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七日~B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