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17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8月24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172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8月24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古瑞君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謝育錚中華民國98年8月24日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17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8月24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172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8月24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古瑞君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謝育錚中華民國9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