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字第120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9年上字第120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10日

裁判案由: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上字第1209號上訴人 林忠材
林忠輝 共同訴訟代理人 洪榮彬 律師
吳尚昆 律師 李怡卿 律師視同上訴人 林吟珊
參加人阡鉅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忠輝被上訴人 胡美 和訴訟代理人 孫志堅 律師複代理人 林彥苹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因事實尚欠明瞭,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0年6月14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5月10日
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官鄭三源
法官邱琦法官林玉珮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5月10日
書記官廖月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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