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金重訴字第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金重訴字第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銀行法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金重訴字第7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賈翔傑選任辯護人鄭深元律師
林孝甄律師 王東山 律師被告 陳子俊 選任辯護人 陳雲南 律師
周耿德 律師被告 袁凱 昌選任辯護人 李宗憲 律師被告 陳姿尹 選任辯護人 莊巧玲 律師上列被告等違反銀行法等案件(本院104年度金重訴字第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院扣押如附表一所示之車輛及附表二所示之名牌包,均予拍賣並保管其價金。
理由
一、按現行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同條第3項規定,前二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同條第4項規定,第1項及第2項之犯罪所得,包括違法行為所得、其變得之物或財產上利益及其孳息。又得沒收或追徵之扣押物,有喪失毀損、減低價值之虞或或不便保管、保管需費過鉅者,得變價之,保管其價金,刑事訴訟法第141條第1項亦定有明文。
二、經查,附表一所示之車輛及附表二所示之名牌包,均經檢察官以被告等犯銀行法第29條第1項及第125條第1項前、後段之違法吸金罪,因犯罪所得之財物而扣押在案。爰審酌本案被害人數多達1百餘人,收受存款金額高達139億餘元,卷證資料甚多,顯然審判程序並非短時間內得以終結。倘欲妥善保管附表所示之車輛及名牌包等物,則需有相當空間、足以遮風蔽雨之場所,在歷時非短之審判期間,不僅不易保管且耗費甚鉅,更無法避免車輛及名牌包等自然折舊之價值減損,如續予扣押,恐有減低價值之情形或不便保管或保管需費過鉅之情形。且經被告賈翔傑、陳子俊、 袁凱昌 、陳姿尹於本院準備程序當庭或具狀表示同意變賣乙情,有本院筆錄、同意書及陳述意見狀在卷可稽(見本院卷三第117頁正反面、本院卷八第494、499、501頁)。則揆諸前揭說明,本於最有利於被告及被害人處置之原則,且不違反被告等人之意願下,本院認有拍賣變價附表一所示之車輛及附表二所示之名牌包等物,並保管其價金之必要,以避免被告或被害人因刑事扣押處分而受有損害。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之規定,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6年8月31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胡堅勤
法官賴昱志法官卓怡君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陳淑婷中華民國106年8月31日附表一:
┌─┬────┬──────┬───┐│編│車號│廠牌/顏色│車主姓││號│││名│├─┼────┼──────┼───┤│1│AHT-8889│BENTLEY銀│陳子俊││││││├─┼────┼──────┼───┤│2│AJW-1658│BMW328白│陳姿尹│││││(袁凱│││││昌持有│││││)│├─┼────┼──────┼───┤│3│BA-933│BMWK1600GTL│賈翔傑││││tp││├─┼────┼──────┼───┤│4│AU-933│DUCATI1200S│賈翔傑││││││└─┴────┴──────┴───┘附表二:
┌──┬─────────────────┬──┬──┬───────────┐│編號│品名│單位│數量│(所有人/持有人/保管人││││││)│├──┼─────────────────┼──┼──┼───────────┤│1│GUCCI黑色手拿包│個│1│賈翔傑│├──┼─────────────────┼──┼──┼───────────┤│2│BURBERRY灰色手提包│個│1│賈翔傑│├──┼─────────────────┼──┼──┼───────────┤│3│LOEWE白色手提包│個│1│賈翔傑│├──┼─────────────────┼──┼──┼───────────┤│4│LV紅色手提包│個│1│賈翔傑│├──┼─────────────────┼──┼──┼───────────┤│5│LV手提包│個│1│賈翔傑│├──┼─────────────────┼──┼──┼───────────┤│6│BOTTEGAVENETA橘色手提包│個│1│賈翔傑│├──┼─────────────────┼──┼──┼───────────┤│7│LV白色手提包│個│1│賈翔傑│├──┼─────────────────┼──┼──┼───────────┤│8│LV手提袋│個│1│賈翔傑│├──┼─────────────────┼──┼──┼───────────┤│9│GUCCI金色手提袋│個│1│賈翔傑│├──┼─────────────────┼──┼──┼───────────┤│10│CHANEL紅色手提包│個│1│賈翔傑│├──┼─────────────────┼──┼──┼───────────┤│11│CHANEL白色手提包│個│1│賈翔傑│├──┼─────────────────┼──┼──┼───────────┤│12│CHANEL手提包│個│1│賈翔傑│├──┼─────────────────┼──┼──┼───────────┤│13│CHANEL黑色手提包│個│1│賈翔傑│├──┼─────────────────┼──┼──┼───────────┤│14│CHANEL灰色手提包│個│1│賈翔傑│├──┼─────────────────┼──┼──┼───────────┤│15│LV原花NEVEVFULL包│個│1│賈翔傑│├──┼─────────────────┼──┼──┼───────────┤│16│BV紅色小羊皮手提包│個│1│賈翔傑│├──┼─────────────────┼──┼──┼───────────┤│17│BV黑色斜背包│個│1│賈翔傑│├──┼─────────────────┼──┼──┼───────────┤│18│LV咖啡棋盤格手提包│個│1│賈翔傑│├──┼─────────────────┼──┼──┼───────────┤│19│BVLGARI米白托特包│個│1│賈翔傑│├──┼─────────────────┼──┼──┼───────────┤│20│CARTIER酒紅斜背包│個│1│賈翔傑│├──┼─────────────────┼──┼──┼───────────┤│21│LV 瑪丹娜 限量包│個│1│賈翔傑│├──┼─────────────────┼──┼──┼───────────┤│22│BVLGARI金包包│個│1│賈翔傑│├──┼─────────────────┼──┼──┼───────────┤│23│LV藍色手提包│個│1│賈翔傑│├──┼─────────────────┼──┼──┼───────────┤│24│CHANEL米黃肩斜包│個│1│賈翔傑│├──┼─────────────────┼──┼──┼───────────┤│25│HERMES咖啡色手提包│個│1│賈翔傑│├──┼─────────────────┼──┼──┼───────────┤│26│CHANEL白色手提包│個│1│賈翔傑│├──┼─────────────────┼──┼──┼───────────┤│27│LV紫色EPI包│個│1│賈翔傑│├──┼─────────────────┼──┼──┼───────────┤│28│CELINE女黑牛毛包│個│1│賈翔傑│├──┼─────────────────┼──┼──┼───────────┤│29│GUCCI女銀紫FG紋包│個│1│賈翔傑│├──┼─────────────────┼──┼──┼───────────┤│30│CELINE深咖啡包│個│1│賈翔傑│├──┼─────────────────┼──┼──┼───────────┤│31│BURBERRY橘流蘇包│個│1│賈翔傑│├──┼─────────────────┼──┼──┼───────────┤│32│HERMES駝色絲帶包│個│1│賈翔傑│├──┼─────────────────┼──┼──┼───────────┤│33│BURBERRY手提褐牛皮包│個│1│賈翔傑│├──┼─────────────────┼──┼──┼───────────┤│34│BV羊皮粉紅肩背包│個│1│賈翔傑│├──┼─────────────────┼──┼──┼───────────┤│35│LV原花側背包│個│1│賈翔傑│├──┼─────────────────┼──┼──┼───────────┤│36│CHANEL羊皮肩背黑色包│個│1│賈翔傑│├──┼─────────────────┼──┼──┼───────────┤│37│GUCCI米白長夾│個│1│賈翔傑│├──┼─────────────────┼──┼──┼───────────┤│38│LV橘漆皮中夾│個│1│賈翔傑│├──┼─────────────────┼──┼──┼───────────┤│39│CHANEL銀色肩背包│個│1│賈翔傑│├──┼─────────────────┼──┼──┼───────────┤│40│BALENCIAGA紅色水桶包│個│1│賈翔傑│├──┼─────────────────┼──┼──┼───────────┤│41│YSL金柳丁包│個│1│賈翔傑│├──┼─────────────────┼──┼──┼───────────┤│42│CHANEL灰色斜紋肩背包│個│1│賈翔傑│├──┼─────────────────┼──┼──┼───────────┤│43│CHANEL咖啡SPEEDY肩背包│個│1│賈翔傑│├──┼─────────────────┼──┼──┼───────────┤│44│LV亮片手提包│個│1│賈翔傑│├──┼─────────────────┼──┼──┼───────────┤│45│LV深藍硬式包│個│1│賈翔傑│├──┼─────────────────┼──┼──┼───────────┤│46│PRADA白色肩斜包│個│1│賈翔傑│├──┼─────────────────┼──┼──┼───────────┤│47│LV帆布白彩包│個│1│賈翔傑│├──┼─────────────────┼──┼──┼───────────┤│48│BV金色斜背包│個│1│賈翔傑│├──┼─────────────────┼──┼──┼───────────┤│49│CHANEL黑白菱紋肩背包│個│1│賈翔傑│├──┼─────────────────┼──┼──┼───────────┤│50│FERRE咖啡肩背包│個│1│賈翔傑│├──┼─────────────────┼──┼──┼───────────┤│51│GUCCI卡其色手提包│個│1│賈翔傑│├──┼─────────────────┼──┼──┼───────────┤│52│CHANEL黑荔枝紋扁包│個│1│賈翔傑│├──┼─────────────────┼──┼──┼───────────┤│53│CHANEL黑托特包│個│1│賈翔傑│├──┼─────────────────┼──┼──┼───────────┤│54│BV咖啡編織包│個│1│賈翔傑│├──┼─────────────────┼──┼──┼───────────┤│55│COCCO黑色手提包│個│1│賈翔傑│├──┼─────────────────┼──┼──┼───────────┤│56│COCCO黑色手提包│個│1│賈翔傑│├──┼─────────────────┼──┼──┼───────────┤│57│CHANEL灰色手提包│個│1│賈翔傑│├──┼─────────────────┼──┼──┼───────────┤│58│LV手提箱(大)│個│1│賈翔傑│├──┼─────────────────┼──┼──┼───────────┤│59│LV手提箱(中)│個│1│賈翔傑│├──┼─────────────────┼──┼──┼───────────┤│60│LV手提箱(小)│個│1│賈翔傑│├──┼─────────────────┼──┼──┼───────────┤│61│LV中型手提箱│個│1│賈翔傑│├──┼─────────────────┼──┼──┼───────────┤│62│漆線雕花瓶│個│1│賈翔傑│├──┼─────────────────┼──┼──┼───────────┤│63│行李箱(104大86C3-1415箱1板)│個│3│賈翔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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