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8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0月07日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登記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819號上訴人 陳羿蓉
陳品妤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間因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所得利益金額為新臺幣(下同)380萬5,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
5萬8,078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0月7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王婉如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10月8日
書記官鄔琬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