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2693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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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269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02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2693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臺灣宜蘭監獄執行中)指定辯護人 蕭守厚 律師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12月2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白光華
法官楊志雄法官賴彥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莊川億中華民國9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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