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簡上字第9號
上訴人 郭子正
訴訟代理人 蘇清水 律師
黃郁庭 律師
蘇國欽 律師
被上訴人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自明
訴訟代理人 吳燕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永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書記官 陳玉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簡上字第9號
上訴人 郭子正
訴訟代理人 蘇清水 律師
黃郁庭 律師
蘇國欽 律師
被上訴人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自明
訴訟代理人 吳燕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永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
書記官 陳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