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聲字第148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30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字第1481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九十八年度戒毒偵字第九四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九十八年度聲沒字第一八九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其餘聲請駁回。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詳如後附之聲請書所載。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定有明文。次按甲基安非他命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之第二級毒品,而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復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前段所明定。又刑法上得單獨宣告沒收之物,係以違禁物為限,若違禁物未經裁判沒收者,應由檢察官聲請法院以裁定沒收之,復有司法院十八年院字第六七號、三十年院字第二一六九號解釋可資查考。
三、經查:被告甲○○前基於施用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之犯意,自民國九十五年九月起至九十六年二月底止,多次在臺北市中山區、南港區等地,非法施用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嗣先後於:㈠九十五年九月十一日十一時三十分,在臺北市○○區○○○路與南京東路路口為警查獲,當場扣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二包(淨重一公克)。㈡九十五年九月十三日二時三十分,在臺北縣新店市○○路○段○○號前為警查獲,當場扣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二包(淨重零點九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二包(淨重三點八公克)。㈢九十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二十三時許,在臺北縣新店市○○路○○○號八○五室為警查獲,當場扣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一包(淨重零點二八公克)。㈣九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十六時五十分,在臺北市○○區○○○路○○○巷○○○號前為警查獲,當場扣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二包(淨重零點二公克,聲請書誤載為一包)。㈤九十六年二月二十三日十六時四十分,在臺北市○○區○○路一段一九二巷口為警查獲,當場扣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六包(淨重九點七四公克)等案件,經依本院九十五年度毒聲字第八五四號裁定送臺灣臺北看守所附設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後,認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再經本院以九十七年度毒聲字第五九四號裁定令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長不得逾一年,被告經送強制戒治屆滿六個月以上後,經臺灣新店戒治所陳報已無繼續執行強制戒治之必要,被告於九十八年三月二十六日出所,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九十八年四月十九日以九十八年度戒毒偵字第九四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情,有該不起訴處分書在卷可按。而扣得之如附表所示之物,經鑑驗後確呈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九十五年十一月六日北市鑑毒字第六六一號鑑驗通知書、九十五年十二月六日北市鑑毒字第七六三號鑑驗通知書、臺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五年十月十一日濫用藥物檢驗報告、九十六年二月七日濫用藥物檢驗報告等在卷可查,是如附表所示之扣案物品確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之第二級毒品而屬違禁物無訛,揆諸前揭法條規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應沒收銷燬之,是本院經核此部分聲請意旨,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另聲請人就被告於九十五年九月十三日二時三十分,在臺北縣新店市○○路○段○○號前為警查獲扣得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二包(淨重零點九公克,贓證物品清單字號為九十五年度青字第八三九號)、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二包(淨重三點八公克,贓證物品清單字號為九十五年度紅字第三四一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部分,因此部分扣案毒品業經宣告沒收銷燬在案,有一審支援檢察官辦案系統扣押物庫存查詢處分紀錄列印資料在卷可查,聲請人就此已宣告沒收銷燬之物再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顯無必要,此部分不予准許,應予駁回。
五、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10月30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黃紹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靜君中華民國98年11月9日附表:
┌──┬───────────┬────────────┐│編號│物品名稱│贓證物品清單字號│├──┼───────────┼────────────┤│一│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九十五年度紅保管字第四三│││貳包(總淨重為零點玖貳│一號│││公克,驗餘總淨重為零點││││捌陸公克)。││├──┼───────────┼────────────┤│二│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九十五年度紅保管字第三九│││壹包(毛重為零點肆捌公│五號│││克,驗餘毛重為零點肆陸││││玖公克)。││├──┼───────────┼────────────┤│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九十五年度紅保管字第四五│││貳包(總淨重為零點貳肆│三號│││公克,驗餘總淨重為零點││││貳叁公克)。││├──┼───────────┼────────────┤│四│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九十六年度紅保管字第三三│││陸包(總毛重為拾點叁肆│八號│││公克,驗餘總毛重為拾點││││叁貳玖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