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8年附民字第24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04日
裁判案由:妨害公務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08年度附民字第240號原告 黎和承 被告 丁增義 上列被告,因本院108年度上易字第1090號妨害公務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本件有關雙方之身分、地位、財力及其他事項,需費相當時日調查,不能迅速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9月4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周政達
法官許文章法官曾德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怡君中華民國10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