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司促字第25554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1月1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3年度司促字第25554號聲請人即債權人法國四季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劉錦常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呂欣容 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權人管理委員會及法定代理人之主管機關核備函。中華民國103年11月1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萬蓓娣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司促字第25554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1月1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3年度司促字第25554號聲請人即債權人法國四季社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劉錦常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呂欣容 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權人管理委員會及法定代理人之主管機關核備函。中華民國103年11月1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萬蓓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