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緝字第97號
原告 陳俊偉
被告 莊宗儒
上列被告因違反銀行法案件(112年度金訴緝字第93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華民國114年6月26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何紹輔
法官林忠澤
法官黃麗竹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政鋼
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緝字第97號
原告 陳俊偉
被告 莊宗儒
上列被告因違反銀行法案件(112年度金訴緝字第93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華民國114年6月26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何紹輔
法官林忠澤
法官黃麗竹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政鋼
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