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南簡字第614號
原 告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正昕
訴訟代理人 林意惠
被 告 蘇囿丞
蘇鴛鴛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1年8月21日上午9時30分,
在本院第15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101年7月24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官黃瑪玲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1年7月24日
書記官邱子萍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南簡字第614號
原 告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正昕
訴訟代理人 林意惠
被 告 蘇囿丞
蘇鴛鴛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1年8月21日上午9時30分,
在本院第15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101年7月24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官黃瑪玲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1年7月24日
書記官邱子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