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4年上易字第42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4月1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九十四年度上易字第四二四號
上訴人即被告甲○○右上訴人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日(九十四年度易字第四十二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八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八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4年上易字第42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4月1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九十四年度上易字第四二四號
上訴人即被告甲○○右上訴人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日(九十四年度易字第四十二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八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