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100年度民專訴字第79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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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智慧財產法院100年民專訴字第7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0月12日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民專訴字第79號原告新加坡商傲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OsimInternationalLtd.)法定代理人 李懷吉 訴訟代理人 郭雨嵐 律師
呂紹凡 律師 沈宗原 律師被告冠征企業有限公司被告力慷企業有限公司兼上二人法定代理人 洪振威 被告智堅有限公司兼上法定代理人 張名坤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指定技術審查官黃俊魁,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中華民國100年10月12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官熊誦梅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3日
書記官劉筱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