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267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1月20日
裁判案由:給付投資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2675號原告 魏語婕 訴訟代理人 李國豪 律師被告 王用質 訴訟代理人 林富豪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投資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9年1月20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楊千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1月20日
書記官郭德釧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267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1月20日
裁判案由:給付投資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2675號原告 魏語婕 訴訟代理人 李國豪 律師被告 王用質 訴訟代理人 林富豪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投資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9年1月20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楊千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1月20日
書記官郭德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