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司催字第66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4月05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催字第662號聲請人瓊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 陳明 聲請人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姓名、住所。
二、陳明正確之付款人(附表所載與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不符)。
中華民國101年4月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鄧仁誠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司催字第66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4月05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司催字第662號聲請人瓊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 陳明 聲請人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姓名、住所。
二、陳明正確之付款人(附表所載與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不符)。
中華民國101年4月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鄧仁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