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70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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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7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0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70號聲請人 李素惠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2年3月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46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1年11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2年3月6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王怡雯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2年3月7日
書記官陳琬婷┌──────────────────────────────────────────────────┐│股票及其它證券附表:102年度除字第70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佳得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1張│1,000股││├─┼───────────────┼──────────────┼────┼───┼────┼───┤│2│佳得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1張│1,000股││├─┼───────────────┼──────────────┼────┼───┼────┼───┤│3│佳得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1張│1,000股││├─┼───────────────┼──────────────┼────┼───┼────┼───┤│4│佳得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1張│1,000股││├─┼───────────────┼──────────────┼────┼───┼────┼───┤│5│佳得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1張│1,000股││├─┼───────────────┼──────────────┼────┼───┼────┼───┤│6│佳得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1張│1,000股││├─┼───────────────┼──────────────┼────┼───┼────┼───┤│7│佳得股份有限公司│93-ND0000000││1張│1,000股││├─┼───────────────┼──────────────┼────┼───┼────┼───┤│8│佳得股份有限公司│93-NX0000000││1張│6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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